新闻稿

世界银行协助中国在贫困地区开展社区主导型扶贫开发模式试点

2006年5月31日




2006年5月31日,北京:世界银行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今天共同启动了一个社区主导型发展项目。该试点项目将在广西、四川、陕西、内蒙古的60个重点贫困村实施,为期两年,预计将有10万贫困农民受益。该项目的目的是促进村民自主参与扶贫开发。参与项目的贫困社区将自主决定当地的发展规划,自主管理资金,直接实施小规模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改善项目。社区主导型发展模式的试验与探索,将为新阶段中国的扶贫开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

中国几十年来取得了巨大的扶贫成就,但目前在偏远地区仍然存在较严重的贫困问题。由于地处偏远,大多数村民没有文化或缺乏有助于他们积极参与发展的经验。

社区主导型发展项目鼓励当地村民更积极主动参与扶贫开发活动,由村民自主决定当地的发展重点,自主管理当地发展进程中的诸多方面,从而提高贫困农民的综合素质和发展能力。与此相适应,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服务职能也将得到进一步的强化。试点项目通过让贫困村民自主管理资金,用于他们自主决定的扶贫项目,从而使扶贫资金更加公开、透明和具有针对性。

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王国良说:“在认真总结二十多年来中国扶贫开发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根据贫困地区的具体情况,我们进一步深化了对社区主导型扶贫发展模式的认识。我认为,由于这个试点的目标与中国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要求完全一致。因此,可以确信,通过鼓励村民更积极主动参与项目建设,通过促进地方政府及部门以新的工作方式为贫困社区、贫困人口提供更为有效的服务,这一发展模式将会有力地促进贫困地区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该试点将为60个项目村提供赠款支持,用于三个方面改善生活条件和增加收入的活动,包括建设小规模基础设施或改善公共服务;自然资源管理或环境改善;由村民集体管理一个为村民提供小额投资贷款的滚动发展基金。在每个行政村的范围内,自然村可以通过参与方式竞争获得项目资金。

每个项目村将配备一名经过培训的辅导员,帮助村民学习掌握项目程序,监测项目实施效果。各项目县将成立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监督。当地政府部门将在协助、指导村民设计项目准备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以保证项目建议书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又不超出可供使用的预算范围。社区主导型发展项目只为村级活动提供资金支持。乡镇以上更大范围内活动的计划和实施仍由地方政府负责。

试点项目部分借鉴了世行在亚洲其他国家开展社区主导型发展项目的经验。项目总投资预计为4800万人民币(600万美元),其中得到日本政府通过由世行管理的日本社会发展基金提供的赠款1600万人民币(200万美元),项目省区及项目县提供3200万元人民币的配套资金。有四个国际非政府组织参与项目实施,其中“行动援助”、“国际计划”和“世界宣明会”协助项目培训和项目区的辅导工作,香港乐施会协助进行项目设计和后续的监测与评价。

世界银行中国局局长杜大伟说:“社区主导型发展项目在中国有巨大的潜力。中国有许多其他的项目都有与当地人民协商或者让当地人民参与当地规划的活动。不过在地方层面让社区对直接影响他们的决策拥有更大的自主权,是朝着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迈出了新的一大步。”

试点项目的实施期到2008年8月底,项目县包括广西的靖西县、四川的嘉陵区、陕西的白水县和内蒙古的翁牛特旗。试点项目的成功经验有望在国务院扶贫办的整村推进规划里得到推广,该规划在中国(全国)14.8万个贫困村进行整村推进,建设期到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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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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